投票规则:
请大家仔细阅读后再开始投票!
(1)投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(2)初赛前12名的选手可以进入复赛,投票只对前12名的选手有效,对12名以后的投票视为无效!
(3)所有投票者均通过该网站对选手进行投票,投票时须输入投票者的手机号码或电话号码,每个号码只能投一次,重复投票无效!
(4)每个投票的号码必须保证真实有效。总决赛现场,冠亚季军选手的支持者号码将进入现场抽奖,中奖者号码须在现场能够接通并说出被支持者的名字方能获奖,否则视为无效!恶意投票者取消比赛资格!
(5)选手可自行进行拉票,得票数前三的选手决赛总分分别加3分,2分,1分,该得分计入比赛总分。
(6)投票截止日期:2008年11月2日16时,逾期投票无效! |